你有权利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以向政务服务热线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记录,可以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的参考。

我们有责任给后代留下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提素】希望利用科技、传媒等手段加速国民素质提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