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在综合开发、控制保护区作业管理、规范运营管理、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互联互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修订,其中反响较为强烈的包括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禁止“吸烟(含电子烟)”。
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条例》解读,老版本的《条例》于2007年出台,不能满足“轨道上的大湾区”发展和管理需求,但此话的前提是:“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对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主管部门、运营单位及城市轨道交通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地铁设施保护风险较大,需要增加保护力度和惩罚罚则。”
可见,地方法规建设更多以来上级部门的明确指示。然而,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的时间点是2019年10月,已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推出时就已明确规定乘客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四年时间过去,广州市的《条例》这才“翻新”,响应速度、执行力度都让人在脑中打上一个问号。
在《办法》之前,不少省市就出台过地方性的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针对性地规定,《办法》之后,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省市跟进。但有的省市走在部委之前,积累案例推动顶层设计顺应时代发展,有的省市落在后面亦步亦趋,不做出头鸟,这引发出亮点思考:
1,社会矛盾、地方性法规案例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能推动顶层出台相应规定,这种法规制定的滞后性是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立法者的生活环境已经脱离大众。人民群众日日遇见、次次烦心的生活困扰如果不是“12345”这样的渠道,何时能被关注?有了“12345”,又会在多大程度上被关注进而被提升日程推进解决?
2,时代的变化速度极快,2007年时智能手机尚未崭露头角,尽管iPhone初代机已经发布,但在大众层面诺基亚塞班系统S60版本都能让人眼前一亮。2023年时,诺基亚已经淡出人们视野、苹果公司也走过了登上巅峰又跌落神坛的全程,智能手机行业进入一年换代一次的激烈竞争。各省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又是多少年修订一次呢?
四年时间过去,每每有新闻报道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被处罚、高铁静音车厢体验良好等消息,仍有不少网友建议全国推广,源于以为类似的规定没有推广,而实际上部委的顶层文件早就发布;仍有不少人点赞静音车厢的推出而没有意识到全车静音的合理性。
实际上,是规定没有被认真地执行罢了。
《条例》明确针对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或者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针对部分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或者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取法乎上,仅得乎中”。“不进刑法,等于没立法”的思想在不少人心中根深蒂固,没有刑事责任、不专门设置职位负责、不明确罚款金额、甚至只要不影响子女仕途的“依法处理”根本不算抓手,抓不到任何人。
按照事物发展规律,社会越来越文明是必然的,只不过按照当下的立法效率来看,时间会很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