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建立谢绝来电平台,禁止未经用户允许的商业性短信和电话

【政府/法律法规动态】8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围绕困扰用户的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制定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措施,明确了《规定》的法律背书;截止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与用户直接相关、最能解决用户痛点的条款包括:

第十六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托“谢绝来电”平台提供“谢绝来电”服务,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艾媒报告|2019中国骚扰电话市场状况与用户感知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骚扰电话拨打量已超过了500亿次,两成网民接到的电话中超过一半是骚扰电话,每周都能接到骚扰电话的网民达到了85.4%。

《报告》中称,骚扰电话牵涉巨大利益链条,由销售电话等骚扰电话支撑起来的中国呼叫中心市场规模2018年达到190.2亿元。因此类电话均需接入电信运营商,超四成网民认为问题主要归咎于电信运营商。

不论实际如何归责,在具体操作层面,的确由电信运营商作为抓手治理最为有效。按照惯例,工信部此次的《规定》在征求意见期过后,将落地为正式执行的法规,相信会推动短信息服务和语音呼叫服务高质量发展。

提素评论:

从提素的角度来看,这一规定的落地印证了此前提素“诸多不文明行为将随着社会进步从道德层面滑落到法律底线层面”,以及“法律的健全往往是在案例数量积累到问题足够严重后相应产生”两个观点。

以往人们因为了解骚扰电话来电者的意图,以“大家都不容易”的共情心理理解销售人员的工作,大多会礼貌沟通、婉拒对方提供的服务、挂断电话,但可能会忽略问题的本质是:商业性短信息或电话违背用户主观意愿,本就不应该发送或拨打。

社会的文明程度是不断发展的,但人们身处当下往往很难界定不文明行为和应该被法律法规约束的有害的行为。从历史往回看,很多不文明行为都逐渐走进了法律法规,被制度约束。本质原因是,不文明行为降低社会运行效率、损害社会整体利益、降低其他个体幸福感。法律作为“事后诸葛亮”一类的惩罚措施,除了惩罚作用本身,更深层的作用是通过震慑作用减少案件的发生,提升社会运行的效率。

但是法律往往会迟到,因为法律的健全是在案例数量积累到问题足够严重后相应产生,而在量变向质变缓慢前进的过程中,如果大众积极反映、举报、发声从而加速这一进程,将大大减少受到问题困扰的人数、降低问题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提素在此建议广大用户在遇到不文明行为时,积极利用可用的投诉渠道或者社交媒体曝光的方式,推动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平,将更多不文明行为推向法律的底线。

如提素此前文章《今天的不文明行为,可能是明天的违法犯罪》中所说,一些不文明行为造成的危害更甚于违法犯罪,例如“女大学生被骗学费后自杀身亡”的案件就不止一例。

有的短信或电话事先已经获取用户信息,涉嫌从其他已经获得用户信息的机构或个人非法购买,而出售用户个人信息的机构或个人无论是否合法获取用户信息,出售行为本身违法。因此,商业性短信或电话如果不经管理,可能侵犯用户隐私,甚至催生公民个人信息贩卖产业链(实际上已经存在)。同时,一部分诈骗电话隐藏在骚扰电话之中,造成的危害极大。

此前,用户拒绝骚扰来电的办法包括使用骚扰识别软件(如腾讯手机管家、360手机卫士等),或将某号码加入黑名单,但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更多没有加入“骚扰电话识别号码库”的号码源源不断产生,更多没有安装骚扰识别软件的用户将持续被骚扰。另外,智能手机的黑名单功能只能挡住一个号码,且在换手机等情况下不一定能自动迁移黑名单。

诸多痛点让骚扰短信或电话成为用户个人无法解决的难题,而此规定的出台明确了电信运营商的责任和具体的解决办法,相信能让人们打消对骚扰电话的共情心理,推动骚扰电话成为历史。至于那些工作在电话销售岗位的人们,会像历史上消失的马车夫一样,找到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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