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网络暴力问题?

原文标题:网络暴力“没有”始作俑者,而是人人有责

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孟子借孔子之口诅咒第一个用俑陪葬的人断子绝孙,早在2000多年前就定性了第一个作恶的人罪大恶极。

在新时代、更周全的视野下,“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已经成为共识,每一个作恶的人都平等地激起人神共愤。这反映了公共认知的进步,却也暴露了法治建设的落后。

在当下网络发言未受严格监管、网络暴力(包括网络造谣)难受应有制裁的背景下,对于被恶语压垮而轻生的人,在评论区的信息流中,每一条发言都是最后一根稻草,这里“没有”始作俑者,而是人人有责。

法律的“进步”速度令人吃惊

网络暴力不是新鲜事,在大多数人对网络暴力有概念之前,2012年上映的电影《搜索》已经展现过它的威力。

但法律的响应是在2023年,在刘学州案之后,在孩子被碾压致死母亲跳楼自杀之后……“两高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而“王崟忮华”在这之后。

这是首次由三部门联合出台专门针对网暴的司法指导文件,明面上解决了之前“有法可依但落地难”的问题。

实际上落地就简单了吗?

取证难、立案难、执行难、费用高企、诉讼时间长、谣言遗留的痕迹清不干净……有多少网暴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呢?

我们跳过分析现状,直奔解决方案,只需一个问题为引,以我国的科技进步之大、智能化之强,技术赋能的法律能不能进步得更快一些?

技术的“上下”缺席不应如此

监控已经到处都是,为什么不能让AI自动识别违法行为、定位到人、形成证据链呈现给执法者,AI如果能自动发短信传唤违法者到案,法治的威慑岂不是更强?——这是丢车、丢手机的人会发出的疑问,是线下的问题。

线上的问题更复杂一些,但恰恰是AI的主场,解决网络暴力问题又有何难?

  • 一是网络发言必须实名制,未实名的账号不得发言,发言则可追溯。
  • 二是AI自动识别恶意评论,对初犯者进行警告并限制短期内不得发言,对屡犯者固定证据并上报执法部门。
  • 三是AI根据法条自动判刑、让诉讼流程自动化、省去律师和法官也压缩受害者的时间成本。
  • 四是建立黑名单,对于依法定性的网暴者,联动全平台,剥夺网络评论权利终身。
  • 五是自动清理谣言和恶意言论,最大化抚平受害者创伤,让当事人回归事前的平静。

人之所以为人

人之所以为人,可以归结为善用工具,要么是改造物理世界的金石器物,要么是修缮精神世界的思想方法,如今还可以是清朗网络空间的技术应用。

技术本应是正义降下的加速器。只要有过一次典型应用,它就能重构治理逻辑——不是等事情发生再去追责,而是在恶行萌芽之前就形成威慑。

立法历来遵循“问题暴露→社会共识→司法探索→专门立法”的传统路径,执法又是一个高度依赖人力、无法教条化操作的人性环节,相比之下,本文所述的自动化执法流程看似图快而激进,实则是在抢救生命。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如果能救命,激进一些又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