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新民晚报
这两天,“建议公共场所全面控烟”话题备受关注。多年来,“控烟”一直是两会代表委员聚焦的话题。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静瑜和全国政协委员吴凡都带来了尽快出台国家《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从国家层面对于公共场所控烟立法,不仅是履约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迫切需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进控烟履约,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我国目前有300多个有立法权的城市,但仅有20多个城市成功立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如果这300多个城市一个个去立法,效率低,进度慢,耗费巨大,到2030年难以实现预期目标。从国家层面立法,禁止在一切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烟,不仅可以实现控烟目标,也可以使公众对二手烟危害的认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从“无所谓”到“很介意”;从“不敢管”到“请停止”,营造全社会控烟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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