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跳广场舞,“这是烈士期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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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热传武汉市民在烈士陵园内的墓碑前和纪念碑下,伴着明确规定禁止跳广场舞的告示牌跳广场舞。一些网友认为这与庄严肃穆的陵园环境格格不入、打扰烈士的清净。但有市民接受采访时称,只要不是祭奠日,市民开心健身是先烈所期望的。陵园工作人员则表示将加强巡视劝说。

事实上,早在4年前的广州就有类似事件发生,当时的舆论场上同样是这两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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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素评论

我们首先谈谈,为什么一定要禁绝这样的行为

据施洋烈士陵园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附近居民因周边锻炼场地有限,所以来陵园内广场上跳舞。此前园方曾劝阻跳舞市民,但效果不佳。后期,园方考虑采取修建围墙等措施。

未来将建起来的围墙是物理的阻隔,此前一直存在的告示牌上的规定何尝不是一堵墙精神上的围墙。如果不解决精神上的问题,未来建的围墙也将毫无效果。

这里可以类比一个前几日的新闻——“租客拖欠房租9个月拒绝搬出,称房东有多套房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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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事件中,当事人打了“越穷越有理”的牌公然侵占他人财产,根源上就是以自己为中心、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不顾他人利益。这其中隐含了一些有恃无恐,觉得被侵占方无计可施的心理,与出于自己享乐在烈士陵园跳舞、欺负烈士们“无话可说”异曲同工。

在烈士陵园跳舞的社会风险在于,陵园管理方最终建起围墙后,这些大爷大妈可能会破坏围墙,依然如故,甚至因为有了围墙,感觉打扰不到墙外的活人,墙里的烈士又不会表示反对,反而更加有理,形成一种让人更加费解的魔幻现实。这就不仅仅是打扰烈士的清净,公物也受到破坏,显然就从道德层面下滑到法律底线。

如果不禁绝这样的行为,这将挑战社会对烈士的尊重,影响孩子、尚未形成成熟价值观的年轻一代继承我们对烈士、对历史的敬畏感。

更深入地,我们从历史角度谈谈。

对于祖先的重视和对于子嗣的关注,是传统中国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甚至成为中国思想在价值判断上的一个来源。一个传统的中国人看见自己的祖先、自己、自己的子孙的血脉在流动,就有生命之流永恒不息之感。他一想到自己就是这生命之流中的一环,他就不再是孤独的,而是有家的,他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在扩展,生命的意义在扩展,扩展成为整个宇宙。而墓葬、宗庙、祠堂、祭祀,就是肯定并强化这种生命意义的庄严场合,这使得中国人家族、社会、把生物复制式的延续和文化传承式的延续合二为一,只有民族的血脉和文化的血脉的一致,才能作为“认同”的基础。换句话说,只有在这一链条中生存,才算是中国人。

《中国思想史》

单纯从思想的历史性角度看,已经去世的祖先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敬畏,在葛兆光的《中国思想史》中已经阐述得非常透彻。而叠加上为民族解放、世界和平而牺牲这层因素后,我们从烈士们身上看到的是中华民族血脉的流动,是华夏儿女的生命之流。

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程度,更在普通的墓葬、宗庙、祠堂、祭祀之上,是思考生命意义的深刻场景。死生交替、新陈代谢,构成了一代代人的繁衍生息,但没有对烈士的尊重,就没有中国人的文化传承,而文化自信来源于文化的积淀,不传承,积淀何用?

烈士陵园,可以说是民族的血脉和文化的血脉交汇融合的典型场合,是人们对祖先、对历史、对文化进行认同并把自己融入这种生命之流的场景。换句话说,只有对烈士、对烈士陵园表现出最基本的尊重,才算是中国人。

接着,我们从规矩的角度看。

在此次事件中,园方的规劝效果不佳,与“租客拖欠房租9个月”事件中的情节其实也有类似。后一事件中,不但当地街道办出面,民警也介入调解,最终结果是当事人承诺“下个月”付清房租,却没有被强制腾退,甚至神奇般地免于法律的惩罚。

我们或许可以用法外容情、事出有因等理解拖欠房租事件,那用什么来理解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呢?

不可理解。

“理解”一词往往包含一些宽容的成分,但我们对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不应有任何宽容。这不仅仅是因为上文关于公序良俗和民族血脉的阐述,还因为,不守规矩的人,往往处处不守规矩。

就像我们生活中见到的一些制造二手烟的人,他们绝不仅仅是在被你看到的当下危害别人的健康,还会大概率在边走路边抽烟的时候随手扔烟头,在咽喉不舒服的时候随地吐痰,在与人交往的时候脾气暴躁……

你碰到任何一个不守规矩的人,绝不会仅仅在当下的场景里不受规矩,而是作为一个不守规矩的人处处不守规矩,只是在被你碰到的时候展现了本性。

因此,在任何一个场景里,只要有条件,就一定要有一种“力”作为外部因素,对不守规矩的人施加影响。当TA在一个场景里感受到了规矩的约束,就可能在其他场景中对规矩有所畏惧。

最后,我谈谈广场舞。

广场舞本身无错,甚至人民群众的快乐生活的确是烈士们曾经期望的美好未来。但是,广场舞的问题在于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很难做到不打扰他人。即便在公园这样的场合,如果音响声音过大,仍然会打扰周边居民。

但只要坚持一个原则,不论广场舞还是其他,都能不打扰他人——体面。

即便在疫情稳定之后,仍然坚持戴口罩出门;出家门不穿拖鞋、睡衣,而是干净整齐地穿戴;地铁公交听音乐看视频戴耳机,忘了随身带耳机就静音;打喷嚏、咳嗽避开人并且遮挡;开门而过扶一下方便后面的人过;走路要转弯或者停住时提前观察一下后方不影响别人直行……

想做到体面难吗?

或许对于从小接受这方面教育的人来说,体面是融化进身体的自然行为,但对于已经步入老年的人们来说,太多的东西固化了。

令人遗憾的人,从法律层面,我们对老年人的宽容度过高,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确有规定,超过70岁违反治安管理也是不拘留的。

或许立法时考虑到当时的人类平均寿命不足70岁,临近70岁的人可能已经行动不便所以不便拘留;但如今的老龄化社会,70岁健步如飞的也不在少数,甚至可以暴打公交司机。所以,法律法规也要随着社会发展进化,要对“变老的坏人”不那么宽容。

违法的老年人绝对在少数,但能做到体面的也绝对不多,这至少是我们从“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事件中能看到的。

在舆论场上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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