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出手治理地铁公放等不文明行为,手机外放会登上“乘客行为黑名单”

【政府/法律法规动态】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定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对于每一位通过公共交通出行的普通百姓来说,简单理解就是:地铁里吃东西、手机追剧外放声音、车门关闭后扒门……这些行为都会登上“乘客行为黑名单”。

消息经过《人民日报》在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获得广泛关注。此前因为曝光高铁大爷坚持外放引发舆论的女星叶璇第一时间转发了《人民日报》的微博,获得了不少网友的响应。叶璇的转发语为:“只需要一点点勇气,就能改变世界。”显示出其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据理力争,在崇尚中庸之道、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中国社会,这样的勇气难能可贵。

提素评论

表面上,上级指示精神的下达为勇于站出来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的人们提供了官方支持和精神后盾,加之今年是国家大力推行扫黑除恶的一年,人们本该不惧惹祸上身。但是从多个角度分析可知,此次《办法》的落到实处的概率并不大。

时效性不佳凸显重视程度不足

《人民日报》等宣传出口爆出上述《办法》的第一句为“近日……”,能够看出这一消息和以往政府部门推行条例法规的状况类似,在传播端时效性不佳。如果追根溯源会发现,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最早发布该文件是10月16日,交通运输部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执行这一《办法》的通知为10月24日,此时时间已经过去一周时间。同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个关于这一《办法》的政策解读,三日后,也就是今天,gov转发交通运输部的执行通知。然后,我们才在今天的媒体渠道获得了这一消息。如果足够重视此类问题,从发文方到媒体端再到群众,可以省去很多环节,提高触达速度彰显解决问题的决心。最终的操作如此繁琐,存在由交通运输部这一“总部”发文涉及的程序问题,也有从上至下的好处,但是,从时效性来看,难见决心。并且,以往各地并不是没有地方性质的条例法规出炉,最终是否得到解决?我们有目共睹。同时,需要解决的问题多,往往最终一个都解决不了。此次《办法》中关于乘客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部分,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问题一多,媒体报道的方向都无从聚焦,各家选出作为标题的不文明行为有的是“地铁公放”、有的是“车厢内饮食”。


执行端无有效抓手仍难改变现状

如果通读《办法》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办法》明确了乘客行为规范,但对于如何监管、处理、惩罚违法规范的行为没有有效措施。可以说,《办法》中关于执行端的规定等同于不痛不痒。其明确程度尚不及此前5月15日北京发布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这两项规定明确了乘客在车厢内饮食、大声公放、逃票、从事营销活动等行为并不听劝阻,将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然而,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在大多数人眼中只有极度破坏社会秩序、有损金融环境的行为才与之有关,很难从认知上把个人的不文明行为与之挂钩。我们参照北京实施相关规定后在执行端的效果:每两节车厢便有一名戴着小红帽的乘务管理员,由其负责规劝手机外放的乘客。根据北京日报的报道,有乘务管理员表示,在新规实施后,处理不文明行为有规可依,“在我们提醒之后,绝大多数乘客都能听从劝阻。”这一“绝大多数”就能透露出事情的本质:无法现场获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就无从通过法律法规震慑不文明行为。通过规劝解决的只是少部分此前不知道公放不文明、知道但自私又稍有羞耻感的人。“小红帽”制止失败时,又有什么处罚的手段可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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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条例法规出台最终落到实处的,人们接受度最高的是刑法。人们随着知识水平提高,已经知道违法和犯法的区别,自行灵活领会了哪些条例法规是最好不要触犯的,哪些是即便触犯了管理人员来了也可以用“大过节的”、“下次注意”来搪塞的。遗憾的是,更多时候,是管理人员也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不去管,现状就变成所谓的和谐——停留在表面的和谐。惩戒措施不明确不会起到震慑作用,惩戒措施力度不大发挥不了法律效力。科技发展至今,执行端有效惩戒已经不是问题,希望政府拿起科技手段,真正为人民的生活环境做出改变。虽然现在AR眼镜还没有替代智能手机成为下一代计算平台,但是手机也可以用来拍照获取证据,公安部门联动提供身份信息,传递给“信用中国”这样掌握信用体系的机构,形成一个完整的震慑链条。这样一个C2G的应用模式应用起来并不难,即便处于隐私考虑也可以只授权给乘务管理员使用,对于提升地铁等公共场所的文明环境会是极为有效的方式。
换一种角度,C2B模式也可以是普通乘客抓拍但上传照片/小视频给支付宝官方,由支付宝建立一个类似芝麻信用分的道德分体系,只要视频证据充足,支付宝查询到当事人的实名信息,扣减其道德分数,影响其此后的购买、衣食住行等商业行为,也能极为有效地敦促乘客改善行为习惯。我已经列举了两个可行的模式,方法不是没有;国家对于杀人放火等犯罪不会容忍,力度不是不能大。那么对于不文明行为,能不能用有效的方式、下大力气解决?能,但我们只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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